关于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实施意见
添加日期:2021-06-12 15:22:54 点击: 作者:临淄南马坊村
为深入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扎实推进生态区建设,切实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十一届全运会和二十二届省运会的举办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态环境,经镇政府研究,确定以二氧化硫、粉尘、烟尘、扬尘和机动车排气为重点,开展大气污染深度治理,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环境保护作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命门”,将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作为我镇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整治二氧化硫、粉尘、烟尘、扬尘和机动车排气污染,尽早达到省、市、区控制目标要求,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现代化新齐都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原则。(1)镇政府对辖区内的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镇******环保办公室根据镇政府的工作部署实施统一监督管理。(2)坚持“谁污染、谁治理”。(3)条块结合,齐抓共管,突出重点,##推进。
(三)总体目标。严格按照##和省颁布的环境保护标准及我市制定的建陶、石灰和碳酸钙、化工、城市扬尘等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和《淄博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要求进行治理,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实现自动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通过治理,使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等影响我镇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浓度明显下降,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自2009年7月1日起,全镇环境空气质量良好率达到70%以上。
二、治理时限和内容
2009年8月15日前,##完成全镇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工作任务。
(一)重点企业二氧化硫、烟尘治理。辖区内所有燃煤锅炉企业必须加强烟尘和二氧化硫治理设施的维护和运行,##达到相应时段的排放标准。脱硫除尘设施停运的,燃煤锅炉必须同时停运。使用直接燃煤窑炉生产片碱、固碱及耐火材料的企业,必须完成清洁燃料技术改造,关停取缔无治理价值的直接燃煤炉窑;所有保留的煤矸石砖厂必须完成烟尘、二氧化硫治理工作。
(二)秸秆禁烧及其他废弃物污染治理。从2009年起,在人口聚居区,将树木枝叶、枯草、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体纳入禁烧范围。
(三)化工异味治理。对全镇范围内的所有化工企业实施化工异味综合治理,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坚决杜绝化工异味扰民。各相关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大环保投入,建设必要的化工异味气体收集设施和废弃处理设施,对产生化工异味的各个点位进行有效治理。2009年5月底前,所有化工企业都要达到##和省颁布的环境保护标准及《淄博市化工行业环境保护管理规范》要求,做到厂界外无异味。
(四)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制定辖区内道路扬尘治理方案,搞好辖区内道路两侧经营场所、营业网点前的地面硬化、绿化等工作。交通、公路等部门要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在主要路口建设24小时执勤的运输车辆漏撒检查站点,加大漏撒运输车辆的查处力度。环卫、公路部门要做好职责范围内道路的维护保养及保洁工作。
(五)各类堆场以及矿山开采、物流企业扬尘污染治理。2009年5月底前,全镇货场、堆场必须按要求完成场地及运输道路的硬化,必须在装卸、存放全过程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所有物流园区、经营场所必须完成场地道路硬化、进出车辆轮胎冲洗装置建设工作,制定辖区内以上各类扬尘点的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加大监督和巡查力度,使其达到环保要求。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明确责任。镇政府要成立深度治理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公室,实行定期联合办公。镇直有关部门要设立日常办事机构,按照治理目标层层制定工作方案。
(二)突出重点,科学监管。凡列入治理名单的单位、企业、区域,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治理达标。镇有关部门要加大管理治理和监督检查力度,并以监督为引导,抓点带面,##圆满完成大气污染深度治理任务。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采用清洁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尽快实现自动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建立数字化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控、预报系统。
(三)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小组办公室对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工作情况实行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一月一考核,并及时进行公布。年底对完成任务好、工作积极主动的村、企业和镇直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辖区空气污染指数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